【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被告瘫痪在家,东安法院上门办案
2021-04-19 15:11:04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田文 | 作者:邓小芳          浏览量:19774

新湖南客户端4月19日讯(通讯员 邓小芳)4月16日,东安县人民法院为瘫痪在床,无法出庭的被告人唐某开展了一次特别的刑事审判。

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东安县人民法院此次审判的被告人唐某因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东安县公安局的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案发时血液中乙醇的含量为223.75 mg/100ml,符合危险驾驶条件。但在本案案发后,被告人唐某因突发脑梗,瘫痪在家,行动不便,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唐某家中。

东安县人民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针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实在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难题,体现了法律的柔性,充满了人文关怀,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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